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1
根据《邢台学院关于2025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2025] 40号)等文件要求,我院李立昆等68名同学通过2025届师范生面试考核,具备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外国语学院联系。联系方式:3650081。
附件:公示附件_2025届外国语学院_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_获得者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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