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1
根据《关于开展邢台学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励评选暨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对申报参评的两个项目进行了评选,认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向学校推荐参选。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申报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推荐书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3日。如有认为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举报,电话:3650081。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徐丽欣校级成果奖申请文件
附件2、陈娟校级成果奖申请文件
上一条: 关于推荐参评2020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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