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院党委会报告工作。
4、负责支部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会和教工党员的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教职工队伍。
6、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认真完成党支部日常工作和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